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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呼吁大型监管机构对包括博客在内的所有媒体进行“强制自我监管”

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政府)对新闻界的调查得出结论,报纸不应该再被允许经营澳大利亚新闻委员会,因为它允许标准下降,未能保持公众的信任。相反,它呼吁成立一个政府资助的机构,建议称为新闻媒体委员会,该机构将试图监管包括网络在内的所有媒体。即使是博主,除了每月页面浏览量少于1250的网站,也会被覆盖。

雷•芬克尔斯坦(Ray Finkelstein)领导的独立媒体调查(Independent Media Inquiry)得出结论:“通常情况下,人们更倾向于自我监管。但就报纸而言,通过道德规范和APC进行自我监管并不有效。

该报告于今天发表.它说:

“在这种情况下什么都不做,只是对许多人眼中媒体标准的显著下降视而不见。确保媒体的标准得到维持,保持公众对媒体的信任,对澳大利亚社会至关重要。

“更直接地说,这份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并没有发生,因为媒体一直没有受到监管。恰恰相反,澳大利亚的新闻和广播媒体一直受到监管,而且现在也在受到监管。”这些问题的持续存在清楚地证明,当前的监管安排需要加强,以提高其有效性。”

芬克尔斯坦说,成立一个新机构的资金应该来自政府,而不是目前报纸出版商的自愿捐款。

他补充说:“在充分重视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重要性的情况下,向全面政府监管的方向走得太远了。一个充分的改进将是建立一个独立的规章制度,使受管制的各方能够参与制定和执行标准(就像目前的情况一样),但必须参与,而不是自愿参与。这可以被称为强制的自我监管。”

调查报告还说:“为了纠正当前监管结构中现有和正在出现的弱点,建议建立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可以称为‘新闻媒体理事会’,以监督新闻媒体标准的执行。”预计该机构将接管行政协调会的职能以及新闻和时事标准行政协调会的职能。

关于将覆盖哪些媒体,调查委员会表示:“有许多时事通讯出版商和博客作者,尽管他们不再是‘孤独的小册子作者’传统的一部分,但他们提供对时事的最新思考。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观众非常少。将没有足够多受众的出版商排除在“新闻媒体”的定义之外是有实际原因的。如果发行人每期发行的印刷版超过3000份,或一个新闻网站每年至少有15,000次点击量,就应受新闻媒介理事会的管辖,否则就不受管辖。这些数字是随意的,但必须有一个底线。”

芬克尔斯坦似乎在用“点击量”这个词来描述页面浏览量。每年15000,相当于每天只有40个页面浏览量。

调查建议,新闻媒体委员会不应该有权力处罚媒体,但它应该能够:

  • 要求发表更正
  • 要求停止(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继续出版某篇文章。
  • 要求媒体刊登投诉人或其他有关人士的答复。
  • 要求公布新闻媒介管理局的决定或裁定;
  • 指导出版物的出版时间和地点。

如果媒体不遵守裁决,调查小组希望新闻媒体委员会能够向法院执行其裁决。它表示:“任何不遵守法院命令的行为都应被视为藐视法庭罪,并以通常的方式受到惩罚。这既可防止媒体违反标准,又可鼓励媒体在接获投诉时,透过讨论解决投诉。”

请注意这是一份468页文件的第一份报告。更多细节将在后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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