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议价法》促使数字平台为澳大利亚新闻支付公平的价格
根据澳大利亚自由电视台提交的审查报告,12个月前推出的《新闻媒体议价法》在推动商业谈判方面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仍有进一步的改进空间。
布丽吉特·费尔,Free TV的首席执行官他说:“虽然数字平台还没有根据准则被指定,但如果没有框架的激励,这些有价值的商业安排是不可能的。
“长期以来,数字平台一直拒绝为新闻内容支付合理的价格,尽管新闻内容为它们的服务创造了价值。为了支持澳大利亚媒体的可持续性,维持议价法立法是至关重要的。
“数字平台——谷歌、Facebook及其子公司,继续在搜索和社交媒体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新闻媒体议价准则以其最终报价仲裁框架,已成为加拿大、英国等国解决竞争不平衡问题的国际典范”。
Free TV还对代码框架的改进提出了一些建议,特别是在商业协议即将到期之际。这些包括:
- 对数字平台的期望声明,如果没有与所有相关新闻媒体公司达成和维持商业安排,则确定有意指定;
- 任何指定意图,包括YouTube等社交视频平台;
- 删除指定标准中的“重大贡献”测试,以加强所有符合条件的新闻媒体业务,如果财务主管决定指定数字平台服务,则能够根据《准则》寻求协议;而且
- 承诺每两年审查框架的运作情况。
费尔表示:“未来对准则的审查还应考虑核心和覆盖新闻内容的定义,以及简化ACMA注册流程的可能性。
“随着框架的不断成熟,它继续反映澳大利亚媒体业务不断发展的本质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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