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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萨斯LC广告因宣传“非法”和“危险”活动而被取缔

广告监管机构禁止了雷克萨斯LC 500车型的广告,因为广告描述了包括超速和快速加速在内的“非法”和“危险”的道路行为。

这则广告由M&C Saatchi制作,由作家詹姆斯·帕特森撰写的书面评论组成。广告中,车速计从78公里/小时迅速增加到87公里/小时,汽车在路上快速行驶。

原始广告已经被禁止

诉状指出,这则广告“都是关于汽车的动力和速度”,“完全没有考虑速度和机动车会致人死亡的事实”。

诉状称:“这则广告完全无视道路规则,鼓励超速行驶,对年轻司机来说是一个坏榜样。”

雷克萨斯在回应投诉时表示,这则广告的目的是“把驾驶雷克萨斯LC 500的感觉“活起来”,这些场景是用特定的摄像技术拍摄的,目的是为观众“创造一种发自内心的感觉”。

雷克萨斯表示,他们将修改电视广告,放慢被认为速度太快的场景,并替换速度计增加和车轮快速转动的场景。

广告标准委员会指出,广告中的一个场景显示,这辆车在后面搅动灰尘和泥土,暗示它行驶得很快。

委员会的少数人表示,速度是让车辆看起来更坚固的方法的一部分,而不是超速的标志。

然而,该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表示,“广告的整体基调是力量和速度,车辆的行驶速度对于它所行驶的道路来说太快了。”

雷克萨斯对胜诉的投诉作出回应,称广告已被修改。

广告的修改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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