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邮报》公布的自杀方法不符合公共利益,规则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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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每日邮报》(Daily Mail Australia)刊登了一篇描述一名男子在悉尼火车站站台自杀的文章,因其对死亡的生动描述而受到媒体监督机构的谴责。
这篇文章的标题是:在繁忙的悉尼站台上,一名男子在惊恐的乘客面前把自己扔在火车轨道上,导致通勤者混乱——司机不得不把他从车厢底下拖出来。文章发表于2017年5月30日,包括目击者的描述。
还有7张照片展示了在火车站的救护车和急救人员,其中一张是站在站台上的,照片的标题是“警察清理列车上的血迹”。
该杂志称其记者是事件的目击者,并向新闻部门提供了信息和照片。在看到这些图片后,新闻编辑部认为它们不太可能造成痛苦,但决定不发布其他图片。
《每日邮报澳大利亚版》表示,他们无意冒犯,并小心翼翼地确保信息的发布具有敏感性。它补充说,考虑到自杀发生在有数十名目击者的公共场所,并造成了交通网络的中断,这个故事是为了公众利益。
在对投诉的回应中,该报还辩称,死亡方法众所周知,而车站的位置是报道的关键部分。
《每日邮报》也注意到其中一些措辞很强硬,但认为这篇报道没有美化自杀,也没有把自杀作为一个人问题的解决方案。该出版物称,这篇文章包括了目击者的感受细节,希望展示一项公共行为会如何影响他人。
新闻监督机构表示,将“跳”、“挤在前车厢下面”、“清洗列车上的血迹”等直白的语言与意象结合起来,会让一些读者感到不快和痛苦。但安理会表示,这不是实质性的,并澄清了他们的一项原则。
然而,澳大利亚新闻委员会(APC)认为,虽然报道交通中断是为了公众利益,但不应将该事件报道为自杀未遂。它还表示,公布自杀未遂的方法不符合公众利益。
“安理会认为,在新闻标题、文字和说明连同照片中使用明确的语言描述事故及其后果,过分突出了自杀未遂事件,而不是对公共交通造成破坏。在这样做的过程中,该出版物在报道该事件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敏感性和节制,违反了自杀报道的第7特别标准,”它说。
一周前,媒体观察批评了出版商的报道美国设计师凯特·丝蓓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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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邮报》有什么内容是真正为了公众利益而出版的吗?
回复提示:没有
回复作为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我觉得这太不负责任了。抓住机会媒体不会美化自杀的细节,因为人们确实有想法。
回复这是我们在所有开支上阻止他们的另一个原因。
用脚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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