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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督机构在最初的决定中发现“重大缺陷”后,禁止了MLA的宗教羔羊广告

尽管如此,澳大利亚广告标准委员会已经禁止了澳大利亚肉类和牲畜广告中出现的食肉神加内萨最初认为广告没有违反任何规定

在广告标准委员会收到200多起投诉后,任命了一名独立审查员向委员会提出第二项建议基督教、印度教、佛教和犹太领袖呼吁禁止这则广告。该委员会现在支持了该投诉,称MLA“没有充分考虑到一些澳大利亚人对待他们宗教观点的认真程度”。

猴子创造的广告在非宗教女子的后院中,众神,女神,宗教人物和外星人都分享羊羔。伊斯兰教的穆罕默德显然没有出现在后院的聚会上,耶稣质疑为什么先知不能出现。

这引起了印度社区的批评普遍的印度教协会主席Rajan Zed表示,广告“似乎取笑了Ganesha勋爵”

“甘尼萨在印度教中受到高度尊敬,他应该被供奉在寺庙或家里的神龛里,而不是被用来卖羊肉,以满足商业上的贪婪,”Zed继续说道。

据独立审查员称,广告监管机构的初步裁决显示出“实质性缺陷”。起初,该委员会驳回了这些投诉,因为委员会认为素食主义并不是印度教信仰的核心,加内什神实际上并没有吃广告中的肉,而且相信广告的语气轻松幽默。

该独立审查员还指出,“做出决定的过程”存在缺陷,因为它依赖互联网进行研究,而该委员会没有资格就印度教信仰做出决定。

“关于所有可用的信息,我满意的是,董事会在决心中取得了大量缺陷,”审稿人的结论是。

后考虑董事会独立评论家发现重量不足给投诉者关于大象的观点评论,董事会确定代码的广告违反第2.1节(歧视或诽谤宗教)和支持投诉,董事会已得出的结论。

回应裁决MLA表示,它“恭敬地不同意”并重申“广告被构思并打算以轻松和幽默的方式促进宗教包容性”。

此后已从MLA的社交渠道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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