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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NA收紧有关在广告中使用性吸引力的规则

澳大利亚国家广告商协会(AANA)已更新了道德准则在广告中使用性吸引力,“更好地与社区期望保持一致”。

Aana说,它已经密切关注社区辩论

以前,该代码禁止依靠“剥削和降解”性吸引力的广告 - 这意味着必须将两者都认罪才能被禁止。更新的代码现在指出,如果广告“剥削或降解”,则广告正在漏洞中,可以扩大广告的范围。“剥削性”也已根据该代码重新定义。

AANA说,广告说,广告标准委员会(ASB)被视为仅仅以“剥削”的方式使用性吸引力,应该禁止使用性吸引力,并且没有合乎逻辑的理由也必须贬低。

“我们相信我们现在正在对道德准则和随附的练习说明将更好地与社区期望保持一致。”Aana的新首席执行官John Broome说。“我们希望绝对清楚地表明,通过将人们描绘成商品或专注于自己的身体时,使用性吸引力是不可接受的。

“此外,当ASB最近进行了广泛的社区研究以评估广告标准委员会的确定与更广泛的社区意见保持一致的程度时,就会出现第2.2条的起草方式,以改善与社区标准的一致性。”

布鲁姆:广告中的性吸引力不应将人们描绘成商品

布鲁姆说,阿娜(Aana)已经注意到社区关于在大众文化和广告中使用性吸引力的辩论,并指出,这些变化得到了ASB和户外媒体协会(OMA)等机构的支持。

“对于绝大多数广告商来说,这种变化不会影响其作案手法。现实情况是,大多数人已经确保他们的广告不会以剥削性或有污责的方式使用性吸引力。”布鲁姆说。

“剥削”一词现在将由AANA定义为:

“(a)将他们或一群人的性吸引力描绘成商品;或(b)专注于他们的身体部位,这与所宣传的产品或服务无关。”

该定义已从AANA先前的解释中进行了更新,该解释是:

“显然,似乎有目的地嘲笑或虐待一个人或一群人,因为他人的享受,缺乏道德,艺术或其他价值观。”

在Aana的眼中,“退化”保持不变:

“降低一个人或一群人的性格或质量。”

这些更改从2018年3月1日起生效。现有的禁令。关于在刻画未成年人的广告中使用任何性吸引力,仍然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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